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天台律师事务所
2025-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偿还一方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三十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经商业活动获利;3、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得;4、夫妻共同借款以及其他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这些财产可以用于偿还夫妻一方的债务,但需考虑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第二,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1、夫妻一方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兴办家庭共有企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履行;2、除前款外,债权人只能就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实现债权,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以前所负的债务(该债务未参加共同生活费用的,不得用共同财产清偿);(2)夫妻一方因个人过错(如赌博、吸毒等)造成的债务;(3)夫妻一方单独为满足自己消费需求所负的债务。综上,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主要是指除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兴办家庭共有企业之外,由夫妻各自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经商业活动获利;3、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所得;4、夫妻共同借款以及其他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下列财产为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个人名义获得的遗产或赠与物;3、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侵害获得的损害赔偿金,但夫妻共同生活费用有限制规定;4、夫妻一方的其他专属性质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1、夫妻一方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者兴办家庭共有企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履行;2、除前款外,债权人只能就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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